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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电总局:未经批准不得违规擅自开展4K业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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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站长之家(Chinaz.com) 11 月 28 日消息 日前,国家广电总局向各省广电局及相关单位下发了《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规范和促进4K超高清电视发展的通知》,《通知》要求开展4K超高清电视频道试点和视频点播业务需按要求严格审批管理,未经批准不得违规擅自开展4K业务。 《通知》称,要加强4K超高清电视节目制作能力建设,把握正确导向,提倡精品创作,不断提高节目生产能力和储备水平,推进形成4K超高清视听内容生产新优势。在条件成熟时,适时申请开展4K超高清电视频道试点。 《通知》还表示,开展4K超高清电视频道试点和视频点播业务要按程序批报,要将4K超高清电视纳入广播电视监管体系,确保导向安全、播出安全。要严格审批管理,未经批准,任何单位无论在有线电视、地面电视系统中,还是在IPTV以及互联网电视中,都不得违规擅自开办4K超高清电视频道和视频点播服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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